工程人必知的四大工程量系數,建議收藏
工程人必知的四大工程量系數,建議收藏!
了解更多為積極推進我市綠色建筑快速健康發展,加快轉變建設行業發展方式,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建科〔2017〕53號)、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自治區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意見》(新...
2020.12.09為積極推進我市綠色建筑快速健康發展,加快轉變建設行業發展方式,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建科〔2017〕53號)、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自治區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意見》(新政辦發〔2017〕15號)及我市《關于加快推進我市綠色建筑及建筑產業現代化促進建筑產業升級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適用、經濟、綠色、美觀”建筑方針,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綜合運用各項政策措施,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實現我市綠色建筑“十三五”發展總體目標,全力營造低碳生態的宜居環境。(BIM網http://www.bimw.cn/news/bim/8070.html)
二、工作目標
從2017年6月1日起,我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0年,創建3個以上民用綠色建筑示范園區;主城區城北分區規劃范圍內及綠色建筑示范園區內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的面積占該片區同期新建民用建筑總面積的比例不低于50%;嚴格執行新建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65%節能標準,城鎮新建建筑節能達標率百分百,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1000萬平米;推動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應用,實現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消費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完成10萬平方米以上超低能耗建筑、被動式建筑示范應用工作,形成至少2000噸標準煤節能能力。
三、工作任務
(一)完善綠色建筑發展體制機制。建立健全以聯席會議為主要抓手的工作推進機制;加快推進《烏魯木齊市綠色建筑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規的制訂工作;出臺《烏魯木齊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十三五”規劃》;配合自治區住建廳完善出臺貫穿全壽命周期的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完善監管評價體系及咨詢服務體系;總結合同能源管理、能耗定額管理模式;推進第三方評審或認證的綠色建筑標識制度;建立人才培養機制。
(二)大力推進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從規劃、標準、政策、技術、能力等方面研究推進區域綠色建筑規?;l展措施;制定綠色生態城區發展規劃,出臺中德低碳生態示范區項目設計導則;制定推進綠色校園、綠色醫院、綠色賓館等重點領域綠色建筑發展計劃。
(三)促進建筑節能工作進入新階段。切實抓好新建建筑節能工作。新建建筑嚴格執行現行建筑節能標準,鼓勵開展被動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高效節能建筑的示范及規?;茝V工作,引導農村住房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大力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探索以老舊小區節能改造為重點的規模化節能宜居綜合改造,全面提升改造標準至65%節能標準。加快推進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繼續開展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深入開展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耗公示等工作,鼓勵能源服務公司等市場主體參與改造。
(四)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占建筑總能耗的比例,編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劃。推行新型太陽能儲能技術的應用,進一步加快在居住建筑和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科學推行太陽能熱水系統工作。在新農村建設中試點推廣太陽能集中利用。探索在清潔能源建筑應用中建立運行、維護、合同能源管理、融資等新模式。
(五)加快超低能耗建筑及被動式建筑發展。進一步完善相關扶持政策和標準體系建設,扶持相關技術體系和產品的研發工作,拓展國際合作領域,提升產業的技術含量和人員水平,擴大超低能耗建筑及被動式建筑建設規模。探索零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項目建設。
(六)大力發展綠色建材。加快研發防火隔熱性能好的建筑保溫體系和材料,積極發展多功能復合一體化墻體材料、高性能節能窗等建材。引導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發展利用。引導規范市場消費。積極支持綠色建材產業發展,組織開展綠色建材產業化示范。
(七)加快相關技術研發推廣。加大綠色建筑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及應用,加強綠色建筑技術標準規范研究,開展綠色建筑技術的集成示范。因地制宜推廣自然采光、自然通風、遮陽、高效空調、熱泵等成熟技術,加快普及高效節能產品。大力推進BIM技術應用,積極開展BIM技術示范試點和推廣應用工作,到2020年,政府投資的新建項目、具有一定規模的新建住宅小區以及綠色建筑示范園區內的建筑項目,要集成應用BIM技術。
(八)開展綠色施工。加強施工過程中文明施工、揚塵整治及標準化施工的監管。完善我市綠色施工標準與管理制度,強化建設工程綠色施工相關標準和要求,實現建設過程的綠色化。在全市開展綠色施工示范工程創建活動,2017年,特級企業創建率達到百分百;2018年,一級企業創建率達到百分百;2019年,二級企業創建率達到百分百。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目標責任。各區(縣)、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發展綠色建筑工作,對既有建筑進行分類分級登記管理。市發改、建設等相關部門要把綠色建筑發展任務和執行情況納入我市建設領域節能減排考核體系,并細化年度任務及考核方案,考核評價結果適時向社會公布。
(二)明確職責分工。全面落實住建部綠色建筑質量提升行動安排,強化綠色建筑工程質量管理。
1.市發改部門要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核準報告書審查環節,嚴格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
2.市規劃部門要會同市建設部門細化綠色建筑示范園區規劃。
3.市國土部門要依據規劃、建設等部門意見,負責綠色建筑的土地信息公開和相關保障。
4.市建設部門要在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中增設綠色建筑專項審查,不再單設建筑節能專篇;要加強施工管理,確保按圖施工;要積極開展綠色建筑符合性專項驗收和備案;研究制定獎勵資金撥付辦法;要會同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等部門推進綠色信貸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領域的應用,鼓勵和引導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加大信貸支持,將滿足條件的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項目納入綠色信貸支持范圍。
5.市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利用管理工作。
6.市環保部門負責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和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管理。
7.市房產管理部門要嚴把銷售環節監管,監管銷售單位向購房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綠色建筑標識星級、建筑節能措施及質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并督促在房屋買賣合同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予以說明。
8.市財政部門負責綠色建筑引導、補助資金管理。
9.各區(縣)作為本轄區開發主體,應成立相關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本地綠色建筑建設規劃的實施、監督和管理。
(三)完善激勵機制。進一步擴大高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被動式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發展規模,持續完善“十三五”期間相關激勵政策。
1.市建委負責多方籌措資金,積極爭取中央、自治區政策范圍內補助資金,主要用于獎勵和支持綠色建筑和園區示范、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推廣、被動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新農村綠色技術推廣、綠色標識管理等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工作中符合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的涉及資金扶持的項目。
2.對于通過、自治區審核、備案及公示且滿足相關標準要求的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筑,經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享受市級財政資金獎勵,二星級20元/平方米,三星級40元/平方米。經專家審定,對建筑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達到或優于標準的被動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清潔能源應用建筑(太陽能強制范圍及天然氣應用除外)示范項目,給予10元/平方米獎勵,更高不超過100萬元。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被動式建筑等示范項目同時申請本財政獎勵政策時,按照單項更高政策獎勵上限執行,不重復享受。獎勵資金在竣工決算審計并取得運行測試相關證明文件后一次性補助。
3.對經認定符合規定條件的社會投資項目享受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費相關政策,具體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4.對于建設綠色建筑、清潔能源應用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被動式建筑的單位和企業,對設在西部地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經企業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5.對于滿足、自治區及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節能減排示范項目要求的二星、三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被動式建筑及非太陽能、非天然氣(課題研究除外)的清潔能源建筑應用項目,市科技部門將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列入市級科技計劃指南支持領域,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6.改進完善綠色建筑、清潔能源應用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被動式建筑的金融服務工作,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項目、企業及購買者的綠色信貸支持力度。
(四)嚴格示范項目工作程序。
1.項目申報。建設單位完成規劃、用地等前期工作且手續齊全并取得住建部或自治區住建廳頒發的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后,可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項目審核。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所申請的項目進行初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項目進行匯總,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后,下達建設計劃。
3.組織實施。示范項目嚴格遵守基本建設程序和有關要求,依法組織設計、審圖、招投標、施工、監理、竣工驗收、評估驗收等工作,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4.評估驗收。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后,由申請單位提出示范項目專項驗收申請,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實際評價。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按照規定程序撥付相關資金。
5.項目跟蹤審計。各項目單位按照相關要求提供審計所需材料,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審計機構對項目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6.相關要求。各示范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本方案內容組織實施,未按要求組織實施或未按期完成項目建設的將取消項目資格及所享受的優惠政策,退還獎勵資金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對項目各參建單位進行嚴肅處理;所有申請享受扶持及激勵政策的示范項目須應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特別是在設計、生產、施工及運營等階段的應用。
(五)強化宣傳教育。積極宣傳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被動式建筑、“四節一環?!钡确矫娴姆煞ㄒ?、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先進經驗,營造良好氛圍。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發揮推廣先進技術、技術服務和宣貫培訓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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